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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法对摄像头泄露信息的规制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在家安装监控,使用的目的大多是害怕家里老人突发疾病、监督孩子学习、防偷防盗等情形。家用摄像头的使用,实质其实是通过网络直播的一种方式,满足家庭安全需要,但同时也存在家庭信息通过网络被泄露的可能。

目前出现了很多家用摄像头的Ip地址泄露或被黑客攻击,导致家庭生活隐私被泄露的事件发生。隐私无疑又是个人信息最值得保护的部分,对于这一问题,网络安全法早有规定。

首先对于摄像头这种网络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对于不符合的是允许销售的。

其次对于Ip地址提供者和黑客这种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作出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第四十四条也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最后,对于目前家庭安装摄像头,使用者都是用手机App或电脑软件来实时监控,对于手机App或电脑软件的开发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也是对其有相应义务的,第四十八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发送的电子信息、提供的应用软件,不得设置恶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

电子信息发送服务提供者和应用软件下载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安全管理义务,知道其用户有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停止提供服务,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法律责任

对于Ip地址提供者、黑客,一旦实施泄露或破解家庭信息并将其传播的将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或者提供专门用于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或者为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运营关键岗位的工作;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终身不得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运营关键岗位的工作。

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也予以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建议

虽然我们国家已经有这么严格的法律去惩罚这些侵犯个人信息的不法分子,但家用摄像头泄露事件还是频繁发生,反映出我们国家的监管、措施是不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法》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要求网络运营者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对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上述信息,应当通知有关机构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断传播。

仅仅有这么一个孤零零的法条是不够的,我们要从根源上防止隐私泄露,比如,对禁止在泄露隐私的场所安装摄像头,家里安装摄像头不要对准卧室、浴室等,不使用时要断电关闭。

另外,先前也说过这是一种网络直播的形式,所以可以加强对App或软件的所有者或数据控制者,对数据进行归档直接上传到某网络监管平台,让其减少对数据的储存,减少泄露途径。对于使用者的密码要使用等级较高的,不容易被人破解的。